邗江法院“四注重四强化”规范民间借贷纠纷审理
作者:徐庆兵 发布时间:2012-05-15 浏览次数:318
今年,针对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情况。邗江法院“四注重四加强”规范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引导和保障民间借贷的良性发展。
注重立案审查,强化诉讼引导。注重立案阶段的诉讼引导,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及时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增强当事人诉讼风险意识。强化虚假民间借贷案件的警示和审查,对存在可疑情形的当事人,详细询问当事人借款的时间、用途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释明虚假诉讼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注重公正审理,强化诉讼调解。尽可能的采取调解的方式化解民间借贷纠纷。对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系列案件,采取审慎集中处理的方式,防止企业倒闭或企业主弃企避债而引发群体性上访等社会问题。对于部分企业因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及时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为企业恢复生产创造利润提供条件。
注重社会和谐,强化联动效能。对有证据证明有高利贷嫌疑或非法发放高利贷线索的,及时向公安、工商等部门通报情况,加强对高利贷犯罪及危害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加强与政府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协调案件的处理和风险防范,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注重风险防范,强化法制宣传。通过庭审释明、判后释法、深入企业进行法律讲座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及投资风险的宣传,并采取编写典型案例、发布司法建议等形式,教育群众理性投资、合法投资,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市场风险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