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院庭长带头开庭促庭审规范
作者:陈雷 发布时间:2009-03-16 浏览次数:479
本网盐城讯:为推进庭审活动规范化,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滨海法院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开庭”的效应,在
此次“示范开庭”活动是滨海法院今年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活动规定,包括党组成员在内的全院干警每人每年至少必须开一次观摩庭,通过此次活动力争取得三个方面良好的效果:一是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院庭长通过亲自承办案件、示范开庭、加强业务指导和对案件进行质量把关,让院庭长及时掌握了审判前沿的最新动态,增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庭审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调研和决策能力,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二是调动法官的办案积极性。通过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浓厚氛围,极大地调动法官办案的积极性,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三是树立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旁听、评议院庭长示范开庭,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全面了解,树立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