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长安南通”
作者:施燕华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9-03-13 浏览次数:590
本网南通讯:近年来,南通中院以长安理念为引领,以“长安南通”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法院在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项??“长安杯”中的主力军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01年起,连续8年被评为街道、区、市三级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深化平安建设社会治安安全单位”。市委政法委专门到法院调研该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做法。
一、构建“三大格局”,全面夯实“长安南通”的思想基础
一是纲目并举,构建全院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工作格局。抓住领导这一关键主体,抓住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重新调整市中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长安南通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不管是刑事还是民事,不管是审判一线还是综合部门,都落实相关任务和相应责任。
二是上下联动,构建两级法院共同参与的大法院格局。为加强两级法院上下联动,强化法院内部执行力,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两级法院《机关作风建设和岗位责任目标考核评比办法》考核内容,并规定相应的计分办法和考核等次,落实了各基层法院参与全市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责任、目标。
三是内外互动,构建与社会力量协调互动的大审判格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既争取其他机关、社会力量的支持,对法院发展、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难题形成强大合力,相关案件及时向政法委报告,积极争取领导的关心支持;也延伸审判职能,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立足“五个支点”,强力推进“长安南通”的重点环节
一是诉调对接,着力构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制定《全市法院调解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调解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诉前调解,广泛开展委托调解、特邀调解、协助调解、联合调解;建立与大调解和基层组织的长效沟通协调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协调,定期组织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是宽严相济,着力发挥刑事审判对社会安全的屏障作用。以刑事审判为立足点,保持对严重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抓好“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宽严相济,寓教于审,着力发挥司法的教育引导功能。
三是服务大局,着力防范和减少市场交易风险。围绕“保增长、达小康”主线,开展经济运行态势对司法影响的专题调研,对医患、劳资、环保等类案进行风险预测与防范,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通过各种形式掌握宏观经济和企业发展的有关信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服务的超前性;多种形式进行“政企抱团”,通过座谈、走访、个别沟通等方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预警机制,提出防范对策,避免企业经营风险,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
四是审矫对接,着力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深化审矫对接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缓刑管制对象,会同派出所、社区在更广地域范围内、更多适用对象上,建立帮教小组,定期回访考察,积极倡导记分、奖惩、减刑审判公开听证制度,巩固监管成效;将减刑裁定的审核前移,提前介入矫正机构的减刑呈报意向,优化减刑呈报质量。
五是创新载体,着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发挥法庭审判的宣传教育作用,发动群众自发旁听,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旁听;联合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继续开展“以案说法”等活动,扩大审判的社会效应;以“法治副校长”制度和“社区共建点”为载体,主动深入校园、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从源头上预防犯罪,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强化“三项保障”,不断提供“长安南通”的源泉动力
一是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构筑长安南通的组织基础。开展“提高审判质效、促进案结事了、实现争先进位”主题活动,提高司法能力,压降申诉、再申诉率;分三批选派民事审判骨干赴基层法庭挂职,提高年轻干警做基层工作、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关口前移,通过对廉政预警信息的收集发现、对类案的风险分析防控和对法官的廉情评价预测,将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审判管理中;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定期评查、对同类案件的专项评查以及对裁判文书的质量评查,并与法官业绩评价、晋级晋职相结合,引导风清气正、注重实绩的发展环境。
二是以长效建设为保障,构筑长安南通的制度基础。健全和完善三级值班、应急情况处置、枪弹库管理、财会档案管理、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来访和外出登记等各项制度;以制度为基础,严格督办落实,强化督查暗访,强调令行禁止。
三是以技防投入为保障,构筑长安南通的物质基础。结合法院网络的增量扩容建设,增加办公楼门禁系统的关卡门和红外线报警装置,调整网络安全的保障设施;在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外来人员安检制度,安装运行安检门,确保防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