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副市长冯士超对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一则信息作出重要批示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09-03-11 浏览次数:521
镇江经济开展发区法院积极通过司法审判和延伸服务,倡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全球性金融危机发生后,该院成立了危机应对小组,制定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二项举措》,组织人员到辖区企业收集情况,深入分析经济形势和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制定对策。建立法官分片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全天候的法律保障,负责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等,并实行“一企一策”,菜单式法律服务。同时,为企业诉讼开辟绿色通道,便捷立案,注重办案效果,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坚持挽回经济损失与维持企业“造血”功能并重。
近期,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处理某资产经营公司申请执行江苏福仕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到期1700万元债权案中,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保障职工”的工作思路,通过多方工作灵活执行,一方面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资产公司主动放弃部分债权,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帮助福仕特公司盘活经营资金,设法帮助企业争取银行贷款。同时,帮助福仕特公司梳理债权,通过诉讼清收债权200多万。使一个停产多时的骨干企业重新运转,平稳度过了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