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936,南通市港闸区法院纪检监察室的领导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了前来反映法官办“人情案”的当事人孙某。此次接待系“五个严禁”规定公布来,该院兑现承诺对所接到的举报,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调查核实。来访人孙某事后感言,“我是打官司有气,随便写写反映信的,想不到法院领导如此重视。”

孙某写信反映,该院某法官在承办一起借贷案时,用“欺骗”手段办“人情案”。该院纪检、监察室的领导接信后十分重视,立即通过电话约其来院进行调查核实。原来孙某与本案原告系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孙某向女朋友借款12万元用于房屋装修等开支。然好景不长,双方即因琐事产生矛盾而分手。今年2月,该女趁孙某不在家之际,将其室内的电器家具等物搬走,并于不久凭借据向法院起诉孙某,要求还款。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通知孙某来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孙某要求返还财物的请求没有被采纳,孙某在签订还款调解书后,对此十分不满,认为法官偏向原告,有“人情案”之嫌。

纪检、监察室领导在接待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孙某的陈述、阅看了其提供的“被抢”物品清单,接着告知孙某,法官在当事人双方对返还财物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不能并案处理,而借款事实清楚,法官仅能对借款一案进行调解,并不存在欺骗,更不是人情案。待公安“110”对其报案处理确定后,法院也会支持其合法诉求。孙某听后心中释然,予以接受。

自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公布以来,港闸区法院积极发动宣传,除开设了举报电子邮箱、录音电话、印制“监督卡”、发布公开信等以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外,更重视对制度的落实工作,比如对举报电话实行二十四小时自动录音并进行登记,对举报人的线索承诺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对。最近一段时期,该院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说情打招呼”登记制度、推出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守(助)廉协议制度、院领导巡查督察制度、监察室提前介入监督制度等等。一招一出的亮剑,均围绕着“五个严禁”的实施而展开,真正使规定成为既是法官违法违纪的高压线,又是法官避免“说情请托风”的挡箭牌, 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