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四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作者:王洪 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9-03-10 浏览次数:444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淮阴区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该院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963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它权益。
一是强化刑事保护。该院对侵害妇女儿童生命健康和人身自由的犯罪,坚持依法从快的原则进行打击;对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持依法从重原则进行判处。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针对未成年人可塑性较大,易动感情、辩别是非能力较差的特点,强化教育、帮教、挽救,预防、减少犯罪和重新犯罪。
二是强化民事维权。该院针对离婚案件中大多数无过错方为妇女的具体情况,在判决离婚案件的家庭财产分割上给予妇女适当的照顾。对于意外事故而间接损害到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从维护儿童权益的高度加以重视。
三是强化司法救助。该院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用条件并提出相应申请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积极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准许缓、减、免诉讼费用。对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申请执行人,积极实施司法救助。今年以来,该院共对13名妇女儿童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万余元。
四是强化司法鉴定。该院司法鉴定办公室对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积极接受司法技术咨询,告知司法鉴定程序,主动帮助受害人联系司法鉴定单位。2008年以来,共接受当事人技术咨询118人,委托家庭暴力类鉴定13人,为妇女权益受损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一定的证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