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该院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传达上级法院方针政策,坚持司法服务大局,将司法公正与地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相结合,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正因为坚持司法服务地方大局、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上令下达、积极沟通,使得睢宁县委、县政府非常支持、肯定、鼓励法院工作。

针对“执行难”的问题,并响应清理执行积案的要求,结合我县执行积案集中在乡镇村,涉及政府行为的实际情况,该院积极汇报、沟通,得到县委书记亲自批示,在要求法院要进一步加快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度的同时,专门就涉镇涉村案件的清理进行调度和安排。各镇党委书记与睢宁县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明确奖惩;涉镇涉村案件,凡涉案标的在3万元以下的案件必须在2009313日前履行完毕;标的在3万元以上的案件必须于2009410日前达成分期分批还款协议。法院要每天一次直接向县委书记报送各镇清理执行积案的进展情况,2009313日下午5时前,各镇清理积案第一责任人要就清理不能个案情况直接向县委书记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