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委王天琦书记专门调度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作者:顾少尉 黄玉宝 发布时间:2009-03-04 浏览次数:449
王天琦在全面调研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展情况下,充分肯定了睢宁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剖析了目前全县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所面临的困境,详细列举了涉镇涉村执行案件对全县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他要求法院要进一步加快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度,并专门就涉镇涉村案件的清理进行调度和安排:
一、各涉案镇党委书记作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镇党委书记与睢宁县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明确奖惩。涉镇涉村案件,凡涉案标的在3万元以下的案件必须在
二是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镇完成清理执行积案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通报并适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三、涉案的镇党政负责人要全力配合法院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尽量避免因执行不力受到上级党委的通报或上级法院将本县案件指定其他外地法院交叉执行,造成工作被动。
四、法院要每两天一次直接向县委书记报送各镇清理执行积案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