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自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经过全院执行干警加班加点的工作,对列入清理对象的396件执行积案,已经清理了199件,清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但是随着清理积案工作深入推进,该院遇到诸多阻力和困难,为圆满顺利地完成该项工作任务,该院于2 28 日上午向睢宁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展情况。县委书记王天琦同志高度重视,随即作出四点批示:

一、清理执行积案的责任由县委书记和县长负总责,清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县长王军和县委书记王天琦汇报,由书记和县长帮助解决清理执行积案的具体问题。

二、由县长王军同志安排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涉案相关镇按照法院判决尽快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

三、各涉案镇党委书记作为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凡涉案标的在3万元以下的案件必须在一周内履行完毕,标的在3万元以上的案件达成分期分批还款协议。

四、定于200933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将亲自对全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动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