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江苏省铜山法院制定《关于整顿诉讼秩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力求建立和规范良好的诉讼秩序,实现公平、公正、高效、正义的司法目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杜绝不良代理、恶意代理行为,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下发以来,铜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贯彻落实,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其执行畅通,《关于整顿诉讼秩序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是铜山法院全面落实“五个严禁”的又一举措。该意见结合“五个严禁”的内容作了详尽的、操作性强的硬性规定,全面约束全院干警,规范其在审判活动中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保持清正廉明的法官形象,在维护良好的诉讼秩序中发挥主导和表率作用,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除此之外,该《意见》还对鉴定、拍卖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行为的,该院一经查实,将给予内部通报、暂停委托、建议取消入册资格、建议其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理。同时,《意见》还针对近年来屡禁不止的律师不良代理行为给予规范,要求审判人员严格审查代理资格,发现其有不良代理和恶意代理行为的,该院将给予批评、训诫、通报、限制或禁止其在该院继续代理案件和建议取消其代理资格;与其相反,对执业规范、积极协助法院化解矛盾、促成案结事了的代理人,该院将及时通报表彰,努力为其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