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委书记向全县发出“执行令”
作者:徐从兵 发布时间:2009-03-03 浏览次数:459
本网宿迁讯:“对于涉村涉府案件,乡镇政府执行标的在5万元以下,村委会执行标的在1万元以下的,必须在月底前履行完毕,村委会暂没有履行能力的,由乡镇代为垫付,对未完成交办任务的乡镇,平安、法治乡镇验收中一票否决。”日前,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江苏沭阳县委书记蒋建明向全县38个乡镇场(社区)发出了“执行令”。
涉府涉村案件一直以来都是执行工作中的“难中之难”,也是这次清理积案活动的“重中之重”。随着县委一声令下,全县上下迅速行动,形成了县委书记亲自挂帅、政法委书记亲自上阵、乡镇长争当排头兵的良好执行态势。在马某与沭城镇东园村征地补偿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到镇政府进行协调,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兼沭城镇党委书记黄苏林了解情况后,当即电话通知东园村负责人赵某,要求其强化法律意识,严格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次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一起积存9年的陈年老案就此执结。
该县政法委还会同法院及有关乡镇不定期召开涉府涉村案件执行动员会、座谈会、推进会,并以县委名义下达了《关于交办涉村涉府案件的通知》,有关乡镇立下“军令状”,确保按照《通知》规定的序时进度执结案件。该县耿圩镇党委、政府对清案工作全力配合并给予大力支持,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负责清案协调工作,亲自参加与涉村案件申请人的沟通,取得了申请人的信任和谅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立即兑现,涉及该镇的8件涉村案件已全部执结。目前,该县列入此次执行范围的涉府涉村案件正按规定时限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