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推出《案件审理廉政回访卡》制度
作者:许方 发布时间:2009-02-18 浏览次数:568
本网徐州讯:为确保“五个严禁”成为全院干警的“高压线”和“护身符”,新沂法院从2月份起实行“案件廉政回访卡”制度,即凡在新沂法院立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都会得到一张“廉政回访卡”,案件审理结束后,当事人认为法官有违反“回访卡”上回访内容栏所列行为的,可以利用监督卡进行举报监督,并附相关材料送交(寄)新沂法院纪检监察室或投入法院举报箱。
该“廉政回访卡”上有原被告姓名、案由、合议庭成员名单、案件承办人、填卡人姓名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同时告知当事人监督举报的范围内容,即法官在案件审理和执行中有接受当事人的礼金、财物或接受当事人提供的无偿服务,参加由当事人支付费用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或借用当事人的小汽车等交通工具,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酒后开庭或执行公务等方面的举报。并在人流较多的地方设置举报箱,以便当事人及时对法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将适时对送达廉政回访卡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此作为考核法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来促进该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廉政回访卡”是该院推出的一项坚持依法办案、秉公办案,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措施之一,目的是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做到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使法官自觉履行职务,严格审判纪律、执行纪律,更好的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人民法院的形象和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