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一年前,年过六旬的章氏三兄妹因为分房不均发生纠纷而闹上法庭,一年来,他们不是见面争吵,就是形同陌路,完全失去了往日的亲情。但是通过江阴法院法官的调解,前不久,他们再次走进江阴法院,不同的是,这次他们是来签收民事调解书的,同时,也感谢为案件努力奔波调解,使他们能重新握手言和的民一庭法官。

为什么三兄妹年过六旬还要对簿公堂呢?这还得从他们07年去世的母亲花氏说起,花氏生前作为房屋共有人共享有四套房子的房屋所有权,分别是与大儿子共享有两套,与二儿子夫妻共享有一套以及与三兄妹共享有一套。由于花氏晚年一直与早年新婚丧夫的女儿住在一起,即使后来女儿再婚,也继续与女儿女婿共同居住,对女儿较为疼爱。考虑到女儿没有房产,为女儿将来有个保障,花氏便决定立遗嘱把自己所享有的份额全数留给女儿,并做了遗嘱公证。当花氏百年之后,女儿拿着遗嘱找到了哥哥们,要求享有房子的所有权,结果遭到两个哥哥的拒绝。已经年过六旬的女儿无奈放弃沟通,硬起心肠将两个哥哥推上了被告席。

法院审理查明,女儿出具的遗嘱经过公证,合法有效,应予以确认。同时承办法官考虑到三方毕竟为兄妹关系,如果强行判决,虽然能够迅速结案,但是很可能让这三位花甲老人因此失去兄妹亲情。于是,在合议庭成员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兄妹三人最终被法官的真诚打动,协商将母子四人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屋归原告妹妹所有,同时妹妹放弃其它三套房屋内的所有权,至此三兄妹各得其所,并找回了血浓于水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