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公司帐户被依法冻结,女老板不满,到法庭无理取闹。日前,宜兴法院对该企业女老板实施了司法拘留7日并作出具结悔过的处罚。

周某公司因与宜兴市和桥某纺织公司产生货款纠纷,纺织公司于春节前向和桥法庭起诉,并向法庭申请诉讼保全。法庭受理案件后,冻结、查封了周某公司的银行帐户和棉纱等物。事后,周某于200925日赶到法庭,要求承办法官立即解除冻结和查封,承办法官耐心告知其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需按法定程序办理。周某对法官的答复不满,随手就将法官桌上的卷宗一把甩扔于地,并将桌上茶杯摔在地上,致卷宗材料弄湿,办公室内一片狼藉。

周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法官依法办案,为严肃法律,宜兴法院依照民诉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