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00923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丰县法院刑庭被徐州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为“2008年度全市政法标兵单位”。这是该庭继获得省青年文明号、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三等功等多项荣誉称号后,再次受到表彰。

2008年,该庭紧紧围绕“创建一流审判庭”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全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开创队伍建设新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全年案件零发改、零信访、零投诉和零追究的工作目标。该庭20062008年连续3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8年被授予“法治徐州建设示范点”、“全市廉洁司法示范庭”称号。

该庭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始终把“严打”整治斗争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起一套发挥长期作用、相对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不断完善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巩固和提高司法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少年刑事审判工作连续5年无错案;将大调解引入刑事审判机制,对附带民事诉讼及自诉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司法为民,牢固树立审判为稳定服务的大局观,不断提高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实现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