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设立诉讼服务引导员效果好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9-02-06 浏览次数:468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为规范接待中心的工作秩序,提升接待中心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和谐司法建设的需要,在接待中心专门设立了诉讼服务引导员,使接待中心秩序井然,受到了来院办事人员的高度赞誉。
在此之前,为方便接待外来人员,更好地规范本院干警的勤政廉政意识,该院在一楼大厅设立了能同时容纳100人的接待中心,来人只需通过拨打法院内部电话,即可联系到要找的干警。但由于干警外出办案、开庭等种种原因,致使有的当事人来院多次也很难见上法官,有的需要递交的材料却由于见不到法官而迟迟交不上去,在外来人员中产生不少误会,有的还出现了新的矛盾。
为解决这一问题,该院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在接待中心设立诉讼服务引导员,并制定下发了《接待中心诉讼服务引导员暂行规定》,要求诉讼服务引导员由部门副职担任,部门副职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岗,由其所在部门正职顶替,其他人员不得担任。及时做好对外来人员的接待、登记、预约、电话联络、法律问题释明、诉讼指导、材料的代收转交等工作。
该院自设立诉讼服务引导员以来,办公秩序根本好转,信访投诉率明显降低,法院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口碑也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