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8.9%被誉为“南通现象”
作者: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9-02-06 浏览次数:412
本网南通讯:日前,从南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获悉,2008年,南通全市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8.9%,其中行政一把手出庭22.5%。该项经验被国家级媒体誉为独特的“南通现象”。
为改变行政诉讼案件中“民告官不见官”的现状,2005年,南通中院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完善了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06年,南通市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作为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法治南通合格乡镇”、“规范执法合格(示范)单位”考核范畴,增加其在年终考核中的权重。2007年,南通中院与市人大、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组成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专题调研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并组织在全市开展现场观摩庭、专题座谈会等系列专题活动。2008年,南通中院与市委政法委召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现场推进会,市委政法委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的四种情形作出硬性规定。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得到大幅度增加,有力了促进“法治南通”建设。
据悉,2007年以来,海安县县长单晓鸣、海门市市长姜龙、如皋市公安局局长杜松华、通州市公安局局长黄兴等一把手都曾轻松跨步走上法院行政审判法庭的被告席参加应诉。《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分别作了专题报道,其亮点和特色被誉为“南通现象”,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良好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