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流窜作案 三天疯狂盗窃十余户
作者:王林萍 发布时间:2012-05-14 浏览次数:326
2012年5月11日,启东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天赐、陈天涯和兰陵生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二年十一个月和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万三千元。
陈天赐、陈天涯和兰陵生三人是亲戚,在贵州老家时听人说在江苏这边盗窃收入很好便动了歪脑筋。2011年11月29日,陈天赐独自驾车从常州来到启东入户行窃,盗得笔记本电脑一台。第一次顺利得手后,陈天赐感觉不错,便让陈天涯和兰陵生一起过来,并商定由他驾驶汽车寻找作案小区并接送陈天涯和兰陵生,三人分别实施盗窃,盗窃所得归各自所有。
2011年12月24日、25日凌晨,三人先后至启东市汇龙镇汇东新村、宝岛花园等居民小区,采取插片、推门入室等手段疯狂盗窃十余户,窃得人民币、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6301.38元。
2011年12月25日8时许,三人驾车途经启东市北新查报站时被查获,并当场从车上查获笔记本电脑、手机及作案工具塑料插片、手套等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天赐、陈天涯和兰陵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