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四个进一步”迅速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
作者:张雪明 徐蕾 发布时间:2009-01-16 浏览次数:671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五个严禁”的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并积极进行讨论。主动向市委、市人大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和狠抓落实的打算,切实将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纪检组长职责,狠抓落实。
二是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坚决杜绝“请托说情之风”,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存在,严禁任何人超越职权,继续开展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审判作风的“双整顿”活动和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醒干警时刻注意人民法官的形象,不得接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的钱物、娱乐、旅游等,严格规范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严格委托鉴定管理活动。加强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向社会公开“五个严禁”的内容,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是进一步强化惩防体系。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要一一登记在案,并认真调查核实。对于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