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 情注民生?无锡滨湖法院高度关注农民工年终付薪等权益案件
作者:龚甬钰 发布时间:2009-01-16 浏览次数:568
本网无锡讯:临近年关,无锡滨湖法院及时出台了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十项司法措施,要求各部门在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时,要特别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视企业的生存发展,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便民诉讼,千方百计维护民工权益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滨湖法院受理的涉企纠纷不断增加,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也在上升。据了解,2008年7月份以来,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同样在增加,共受理此类案件数为178件。为此,滨湖法院要求干警树立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审慎稳妥处理好因金融危机影响而产生的各类纠纷。对农民工年终付薪等涉案民生问题,着力依法追索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着力调解劳企纠纷,引导劳企共渡难关,全力支持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
为方便农民工讨薪,滨湖区法院针对此类案件当事人文化程度低,又请不起律师的实际,为其量身定做“表格式起诉状”并且由接待法官代书诉状。推出了“惠民司法八项承诺”,对农民工因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等,一律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做到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保全、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加大诉讼费缓、减、免的力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平等行使诉讼权利。同时简化诉讼程序,加大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标本兼治,平衡利益引导劳企共渡难关
近日,在滨湖法院执行局,外来农民工小孙与无锡某摩托车公司握手言和,并很快拿到了单位应给付他的工资13350元。小孙向该院申请执行,要求公司给付其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公司目前资金周转较为紧张,为避免如强制执行后企业倒闭劳企“双输”的局面,积极协调,最终促使双方和解,公司在承诺后的一个月内如数支付了款项。“案件执行中要多用司法重整和调解程序,对企业有生产经营潜力但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要加大调解力度,慎用强制措施,尽可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农民工的长远利益。”这是该院执行局一直强调。
为实现标本兼治,滨湖法院要求,各部门针对企业欠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生产经营潜力较大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加大调解力度,力促劳企双方达成谅解,共渡经济难关。对目前正常运营、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慎用静态查封等强制措施,尽可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和农民工的长远利益;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要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同一企业案件统一协调,加快案件处理流程。
加强协调,八方联动保障大局稳定
劳动争议案增加,而且劳动者维权心切,如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严重威胁社会稳定。为此,滨湖法院注意加强与劳动、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努力形成共同解决农民工欠薪纠纷的合力。
靠打临工养家糊口的农民工杨某,一场交通事故导致他双眼球破裂且双目失明,失了劳动能力,虽然法院判决肇事方应给付高额赔偿款,但债务人外逃使他失去了生存的信心。是滨湖法院创建的三级联动的执行联络员提供的线索使这起案件峰回路转,“债务人的房屋近期将被拆迁,会有一笔数额不小的拆迁款。”执行法官们向拆迁部门核实情况后,立即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努力,第一笔10万元的救命钱在一周内送到了杨某的手中。“是法院为我做了主,给了我生存下去的勇气。”谈起这起案件,杨某对执行法官还感激不已。
对于起诉的案件,滨湖法院尽力做好当事人工作,多用柔性司法手段,为涉诉企业维持或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在案件审结后注重以案释法,结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企业进行专题授课,提供法律咨询,建立与企业间的定期联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