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日上午,宝应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院同时组织了部分人大代表和被执行人观摩了庭审。

 

郑某是一生产水晶玻璃的小私营企业主,2011年因未主动履行法院两份生效判决所确定的20余万元债务,债权人周某、郭某申请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找郑某及其妻子何某谈话,劝其主动履行债务,但被执行人郑某、何某不予理睬。执行干警经调查未发现除企业资产以外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与此同时,郑某、何某悄悄将其企业资产无偿转让给其外甥女乐某。为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干警对何某司法拘留,但郑某仍然拒绝偿还债务,并扬言宁可坐牢也不还。为查清郑某转让财产的真相,宝应法院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介入后,郑某、何某才交待其无偿转让财产是为了规避执行。查清事实后,公安机关将材料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此过程中,郑某的亲属积极筹款还清了全部债务。法院审理过程中,考虑到郑某悔罪态度较好,且还清全部执行款项,遂作出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执行干警又结合案件对参加旁听的被执行人释明了拒不执行判决的相关法律知识,问某等人均表示通过旁听庭审,认识到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将尽快履行给付义务。10多名被执行人当场与申请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或承诺履行还款期限。法院还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昌某某等人当场实施司法拘留15天。

 

人大代表顾广和评价说,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审理这类案件,能够让更多的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能够对被执行人产生震慑作用,促使更多的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