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法官雪中送炭温暖人心
作者:兰莉 马远东 发布时间:2009-01-13 浏览次数:523
死者王某是一名普通的瓦匠工人,在当地农村施工队干活。家里上有70岁父母,下有三个小孩,其中有两个还未成年,一家人过着清贫的生活。2008年12月,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到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在外出建房时,王正虎意外坠楼,后送往该县人民医院抢救。正在该医院巡视的县委王书记得知情况,当即批示要全力配合抢救伤者。被告之一的房屋家主王某于事发后支付了7000多元治疗费后不愿再继续支付,被告之二的包工头仅支付了400多元费用后就没有踪影。死者的父母和三个子女作为原告一纸诉状将家主和包工头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损害赔偿及丧葬赡养等费用共计22万余元。睢宁法院凌城法庭受理该案后,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安排调解和开庭,但只有家主和包工头聘请的代理人出席,且被告方只愿意支付1万元的赔偿。
由于当事人之间分歧较大,该案将折日判决。开庭结束后,凌城法庭干警第一时间赶到原告家里,带着法庭的问候,为一家老小送去500元钱,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外的温情和法官的柔情。王某的父母捧着这笔不多却饱含深情的钱,老泪纵横,跪在地上久久不肯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