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花木销路不畅,板材价格下跌,企业资金不足,农民融资困难……受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沭阳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局部“梗塞”现象,由此而引发了许多涉农经济纠纷。为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沭阳法院迅速开辟“涉农金融案件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农村借款合同案件2012件,解决争议标的1.4亿元,为农民致富和企业发展“活血化淤”,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平稳发展。

“花木大王被告啦!”消息不胫而走,当地农民怎么也不会相信,一位资产几千万元,居全乡首富的花木老板竟然欠贷不还,被银行告上了法庭。然而,沭阳县新河信用社诉林某的20万元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却是事实。“资金都压在花木上,眼下花木又销路不好,银行贷款到期还不了,我也急啊。”林某在沭阳法院庙头法庭上一脸愁云。后经了解,林老板有一笔30多万元的货款没有要回,为调解此案,办案法官及时与山东法院联系,协调有关部门敦促欠款单位还款,原、被告也几次携手赴鲁催要。经多方努力,从信用社起诉不到一个月时间,林老板终于在山东拿到了拖欠其长达四年之久的货款,他连本带息归还货款后,信用社高兴地撤了诉,并表示今后在资金上继续给予林某大力支持。今年以来,沭阳法院审结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710件,涉案金额4200万元,调撤率高达70%以上。

“要不是徐庭长为我里外协调,我这米厂早就趴下了。”沭阳县陇集镇雪花精米厂厂长郭某逢人便夸。郭老板原先办木材加工厂,今年受经济形势影响,他准备转产办米厂,就在他的米厂筹备当中,债主围上门来,有5家木料加工厂起诉要求其偿还木材款共计20余万元,同时请求法院对其米厂资产予以诉讼保全。沭阳法院耿圩法庭庭长徐品受理案件后,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一方面对郭某米厂的资产予以“活扣”,允许郭某生产经营,但不得擅自转移、处分,同时多次做当事人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另一方面,徐庭长还四处疏通协调,为郭某积压的板材寻找销路,并联系当地信用社为郭某兴办米厂提供贷款支持。不到一年时间,郭某米厂红红火火,法定债务全部清偿。今年111月,该院共审理涉及农村个私企业民商事案件460件,为花木、板材加工及酿酒等个私老板追回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

沭阳县农村银源小额贷款公司,是全县首家成立的农村民间个私金融机构。今年8月,该公司起诉两件借款合同案件,经沭阳法院民二庭迅速调解结案。“金融是农村发展的脉络,对依法成立的民间金融机构,我们坚决依法支持和保护,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对农村一般民间借贷纠纷,我们采取保护加引导的原则,对其合法孳息予以支持,对非法‘放高炮’的孳息,依法不予支持。”沭阳法院民二庭庭长仲晓祥介绍说,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农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367件,同比增长50%,涉案标的5500万元,调解率达63%,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