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送十字绣表达对法官感激情
作者:王蒙 发布时间:2012-05-14 浏览次数:299
以往当事人感谢法院、感谢法官通常都会送上一幅锦旗表示谢意。日前,镇江润州法院执行局的孙国根法官则收到一份极为特殊的礼物——一位被执行人母亲亲手所绣“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十字绣,一针一线中弥漫着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对法官用心办案的敬佩。
2010年,同为80后的小肃和小甜,两人结缘于网络,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属于标准的“网恋闪婚”。收入较稳定的小夫妻婚前就相中了一套170万元的联排别墅,小甜的母亲朱某对购房极为支持,分两次借给小两口51万元用于首付。婚后不久,小两口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感情逐渐不和。朱某担心万一两人分手,借款收不回来。遂于2011年11月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借款51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的矛盾陷入白热化状态,对如何还款都赌着一口气。哪怕在执法法官明确告知,房产拍卖将会损失30多万元的情况下,小甜一方仍在强调,即使亏光了,也要拍卖房子。
执法法官认为,由于目前房产市场的低迷,首先房产的评估价值就少了十几万。还有因此而来的相关契税,经向税务部门了解,如果拍卖房产的话,一是要缴纳首次购房的契税,二是该房购买不足五年,将按照有关规定缴纳6.5%的各种税费,这些税费也约有十几万元。如果双方都带着赌气的心态来对待案件的执行,就是用金钱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为此,法官开始了长达三个月近二十次的协调工作,向朱某发送执行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一意孤行拍卖房产的后果。劝导小肃积极筹款,和平解决争端。最终,双方不再赌气,在不拍卖房产的情况下,朱某作出让步,借款、利息、评估费、公告费等按482000元结算,由小肃分两次偿还,小肃的母亲提供担保。房子产权则属于小肃个人财产,贷款继续由小肃偿还,小甜不再享有房子的产权,离婚时也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日前,小肃的母亲特地送来精心装裱好的十字绣一幅,表示感谢之情。
[法官释法]
小夫妻购买别墅时向银行按揭贷款120万元,目前尚欠银行本金117万元。根据拍卖程序,首次拍卖的保留价为评估价。如果流拍,则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最多可在上次保留价基础上降价不超过20%,如果再次流拍,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最多可在上次保留价基础上再次降价不超过20%。如果最终拍卖的保留价低于银行贷款本息,则为无益拍卖,法院将终止拍卖。
本案中,执行标的50多万元,数目并不小,如果双方一定要赌气拍卖房产的话,在目前低迷的市场现状下损失都很大。两名被执行人如果没有一次性偿还较大金额借款的能力,从工资中扣除一定金额进行执行的话,执行周期较长,对申请人的晚年生活不利。所以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尽最大的可能化解双方怨气,减少双方损失,寻找利益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