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出具司法建议规范建筑市场
作者:李修满 发布时间:2008-12-18 浏览次数:564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材料、设备市场逐渐繁荣,但由于建筑市场存在管理不规范、主体混乱等现状,相关纠纷逐渐增多,铜山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涉及的买卖、租赁类案件中,发现涉及建筑材料、设备租赁案件纠纷中普遍存在问题较多:一是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情况较多。因建设工程施工一般经过招标、投标程序确定承包方,中标方中标后,违法转包、分包,使招投标程序失去意义,且建筑工地在购买、租赁建筑材料、建筑设备过程中,与出卖方、出租方发生纠纷后,导致签订合同的主体难确定,案件事实难以查清。二是原告起诉时出现“拉网式”诉讼。出卖方或者出租方拿不到货款或者租金,到法院起诉后,弄不清当初自己的交易对象是谁,为实现债权,将所有与纠纷有关的个人或单位从中标方、到实际施工方、工程项目部、实际经手人均列为被告,导致法院送达难,且相互之间互相推诿,均不愿承担责任,案件审理难度大,案件质效下降。三是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承包、分包工程、挂靠经营现象较多,产生债务后,个人偿还能力不足,合同相对方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为规范建筑市场,从源头减少类似问题,该院通过总结分析上述问题存在原因,向铜山县建管局提出两条司法建议以规范建筑市场:
一、加强建筑市场稽查、管理,对违反规定转包、分包工程的建筑公司予以处罚,从源头杜绝违法转包、分包现象,规范建筑市场。
二、对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严禁其承包工程,建立相关档案资料,防止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产生债务后,个人恶意逃债,扰乱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