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法院协助执行工作网络作用凸显 二十三万元一朝执结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12-15 浏览次数:505
本网徐州讯:近日,申请人张正从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接过被执行人履行的23万元赔偿金,办案法官称,之所以能顺利执行这个案件,要归功于遍布该县各乡镇、街道、村庄的协助执行联络员。
张正与徐州帝利化工有限公司劳动仲裁纠纷一案经丰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帝利化工公司不履行赔偿张正23万元的义务,张正遂于2008年5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帝利化工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公司里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法定代表人郑天义长期不在公司躲避执行,执行法官数次到公司均不见其踪影。在执行工作即将陷入困境时,协助执行员李成前知道此案后,积极帮助寻找执行线索,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了郑天义的一个亲戚,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郑天义的亲戚深受感动并联系到郑天义。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坐下来进行协商,被执行人将23万元一次性交给执行法官。张正感动地说:“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感谢协助执行员!要不是你们,我的赔偿不知啥时候才有着落呢!”
今年年初,在丰县县委政法委、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牵头领导下,以现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为基础,在各单位、镇、街、村聘请协助法院执行联络员,从而建立起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协助法院执行网络建立以后,协助执行员积极支持、配合法院开展查找被执行人,调查、控制、处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维护执行秩序,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在为解决法院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推动着执行工作的良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