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五项措施妥处弱势群体诉讼案件
作者:戴燕 发布时间:2008-12-11 浏览次数:466
本网扬州讯:今年以来,扬州维扬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妥善处理涉及弱势群体的诉讼案件,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
一是将法律指导贯穿于接待咨询工作中。发挥“窗口”作用,向来访者宣传法律知识,告知风险责任,指导正确诉讼,帮助弱势群体增强法律自我保护意识,警示经营者合法经营,尊重劳动者利益,同时配合普法宣传活动,以案说法,现场解答,帮助弱势群体出点子、想办法,从法律上寻求援助突破口。
二是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进行立案审查。一方面,对法律规定的前置条件,采取灵活做法,用足法律规定,尽可能予以立案,以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当事人因诉讼能力缺乏而难以调取的证据,主动帮助取证,以切实解决弱势群体起诉难的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一方面,充分发挥诉前保全功能,及时为弱势群体采取保全措施;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调解功能,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纠纷,确保其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保障。
四是及时减缓免诉讼费用。对确因生活困难而交不起的诉讼费的当事人,主动帮助其填报减、缓、免手续,履行审批程序;采取合并邮寄、直接送达、上门开庭等方式尽力减少费用支出,让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维护法律公正。
五是做好与司法援助对接工作。针对弱势群体诉讼能力较低特点,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提出给予司法援助的指导意见,简化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对接程序,确保弱势群体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