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法院部署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2-04 浏览次数:579
本网扬州讯: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扬州广陵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研究清案方案,制定六项具体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动员部署,查清案底,建立台账。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迅速摸清积存案件底数,分门别类建立详实台帐,全面准确登记造册。重点锁定纳入清理范围的积存案件1250件,其中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27件,申请人为特困群众的73件,中止执行193件,终结执行以及发放债权凭证案件1057件。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及时解决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建立落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对排查出来的执行积案,明确各自责任,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确保清理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注重效果。把梳理出的六类案件作为清理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执行措施。注重清理效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防止因执行不当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争取领导,寻求支持,综合治理。近期将专门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情况,积极寻求支持,争取在司法救助、执行装备、经费保障、执行人员职级待遇等方面有所突破。报请区委政法委牵头,及时召开全区动员大会,邀请区人大、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道(乡镇)分管负责人、执行联络员等参加,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清理执行积案。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是审执协同,规范执行,长效管理。进一步研究解决审判与执行工作的衔接与配合问题,加大庭前和解和诉讼调解工作,提高调解当场履行率,尽量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认真落实好执行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结案标准和执行工作考评办法,健全落实各项执行工作制度,用制度保障执行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六是加快改革,合理分权,提升素质。加快执行改革步伐,落实内设机构职责,健全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权运行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执行干警司法为民、依法执行、文明执行意识,提升执行能力,改善执行形象,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金钱等各种因素对执行工作的影响和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