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受理首例博客网络侵权案
作者:曹芸 庄莉莉 发布时间:2008-12-04 浏览次数:509
本网无锡讯:无意中发现同事在公开博客内散布辱骂、诬陷自己的谣言,洗涤协会秘书长的名誉、尊严受到了严重侵害。一怒之下,将博主和管理网站同时告上了法庭。近日,无锡市北塘法院受理了首例网络侵权案件。
王某诉至北塘法院请求判令李某及网络公司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删除博客侵权文章,在博客、国家级报纸网络刊登文章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两被告赔偿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2500元。
“随着网络在生活中日益普及,原本被称为虚拟空间的网上社区已经和现实密切相连。由此而引发的侵权纠纷也频频出现。言论自由不等于侵权自由,如果有第三人知道发生在虚拟空间的名誉侵权案的被侵权人是谁,就可以认为被侵权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网络不能因为其特殊性就排斥法律对它的管辖。”承办法官这样提醒广大博主朋友。
网站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是不是在删除帖子后就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法律还无明确规定。近日,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将对这起特殊侵权纠纷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