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戚墅堰法院“三个依法”服务大局有新作
作者: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28 浏览次数:638
本网常州讯:今年以来,常州戚区法院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到“两个率先”的大局中去,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自觉服务,有效服务,为辖区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区委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从有利于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出发,今年5月份以来,我院先后在丁堰和开发区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加强院企沟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努力化解经营风险。针对全球金融危机给经济形势带来的变化和不利因素,近期又走访了部分困难企业,了解遇到的新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戚区重点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是依法推进重点工程。今年以来,针对老城区改造过程中少数拆迁“钉子户”拒签协议,造成其他被拆迁户等待观望的状况,我院选择重点,依法受理王某、张某等四户为被申请人拆迁案件,通过慎重研究分析案情,针对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攻势,辅助于强制措施,王某等三户迫于法律的威严,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对被拆迁户张某在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我院组织全院力量,在各方面配合下,于
三是依法处置群体诉讼。今年下半年辖区连续发生71起群体性诉讼案件,给全区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压力。7月份,我院受理吴瑶珠等62名职工诉原常州市兰陵橡胶厂股东资格纠纷案,该案涉案人数众多,身份复杂,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矛盾激化,且案件审理期间正处北京奥运会的特殊时期。对此我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案情,剖析兰陵厂股权纠纷的成因,积极配合区兰陵厂问题紧急处置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参与调解和协调,依靠党委政府、社会力量,最终使这起数次赴市政府上访、封堵厂门造成停产后果的群体性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全部案件均以调解或撤诉结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