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资源 形成合力 扎实开展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作者:万小刚 发布时间:2008-11-26 浏览次数:656
本网常州讯:日前,高新(新北)法院与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新北区检察院共同倡议成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举行,这是该院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又一创新举措与成果。校园法制教育一直是该院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不断探索与实践,该院在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将校园法制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高新(新北)法院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重点放到突出位置上来抓。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熟悉青少年学生心理生理特点的法官担任辖区部分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每年制订详细的法制教育计划,对法制教育的形式、时间、内容均详细规定,并由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定期进行督促考核。
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辖区校园法制教育的现状。新北区教育资源雄厚、学校众多,校园法制教育工作任务艰巨。为真实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校园法制教育的状况,高新(新北)法院积极主动地进行了一系列调查研究。首先走访联系了区教育文体局,向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学校法制教育的情况;其次分批走访有关学校,向学校领导、老师了解学校在法制教育方面面临的问题与需求;再次,以发放法律知识调查问卷的形式,摸清学生法制知识的现状,从而多方面、多层次地获得了第一手资料,并作详细分析,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法制教育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
三、开拓思路,充分整合现有法制教育资源。校园法制教育除学校自身开展之外,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与配合,尤其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有效参与。以往,学校大都自己根据实际需要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法制教育,缺乏系统性和规范化,较为零散、被动。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开展法制教育也是各自为政,缺乏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为此高新(新北)法院开拓思路,积极与检察院、教育局等职能部门联系,努力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各自特长与优势,做到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形成法制教育合力。此外,还进一步畅通外部维权网络,加强与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联动维权效应。目前该院已将辖区内15所中小学校确定为首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联合检察院、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校园法制教育活动。
四、健全制度,切实规范各项维权举措。校园法制教育对形式、内容、时间、能力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因而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工作制度,以规范工作的开展。高新(新北)法院联合新北区检察院、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实施意见》,详细规定了有关开展校园法制教育的具体内容。根据《意见》的规定,将有计划、有步骤的采取和落实包括法制报告会、法制培训、巡回审判、旁听庭审、参观访问、模拟法庭、维权预警、结对帮教等多项工作措施和制度,全方位、多角度地在基地学校及其他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使校园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