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阊人大高度评价法院队伍建设并提出三项要求
作者: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24 浏览次数:454
本网苏州讯:日前,苏州市金阊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金阊区法院姜玲院长所作的《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判水平》的工作报告。区政府、区检察院、区人大工委和各街道人大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金阊区法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扎实推进队伍整体建设,审判水平不断提升,较好地实现了“审判高效益、执法上水平、改革跨新步、队伍换新貌、管理更规范”的工作目标,多次荣获省、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二等功及全省“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并有3名法官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对此,会议对法院队伍建设中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满意。同时希望金阊法院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探索法院工作规律,进一步完善“三项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整体审判水平和司法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抓住容易发生司法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认真查摆制度的盲点和漏洞,以审务公开为契机,打造“阳光工程”。以法律规范司法行为、以制度规范日常行为,促使全院干警的行为规范、工作作风、综合素质全面达到法治建设的要求。
二是进一步完善廉洁司法长效机制。
继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牢固确立“三个至上”指导方针,从思想上理清“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如何司法”等重大问题,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争先创优长效机制。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为主线,
着力培养干警在“法治金阊”建设中的责任意识,以更加优良的司法业绩,为建设“法治金阊”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