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1117,苏州金阊区法院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被告人安虎、安来,周春等七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判被处两年九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7128,被告人安虎在苏州市某茶楼喝茶唱KTV,在点歌过程中,与被害人陈某一拨人为争点播顺序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安某见自己势单力薄不是对方对手,随后电话叫安来、周春等道上“兄弟”帮忙报复陈某等人。听闻大哥有难,安来等人随即又叫上其他四人携带钢管、刀具到茶楼找陈某等人“算账”,经过一番厮打,陈某等人不同程度被打伤。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被打成人体重伤,其余三名被害人属人体轻伤。

金阊法院审理后认为,七被告在公共场所参加持械聚众斗殴,致人重伤,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因被告人被抓获后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并积极补偿四受害人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20000余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院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