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规范司法行为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作者:段争争 胡丽萍 发布时间:2008-11-14 浏览次数:526
本网徐州讯:在规范司法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进程中,铜山法院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采取九项措施,集中解决该院近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组织开展对法院规范化建设全面“回头看”,解决规定不健全、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二是突出“三项制度”建设,即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健全审判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三是突出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整改。四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广开言路,开门纳谏。五是进一步落实巡回办案等方便群众诉讼的措施,为群众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最大便利。六是认真解决当事人申诉难、再审立案难以及反复申诉上访问题,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上访。七是开展执行工作办案竞赛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裁判文书确定的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活动中,该院要求做到“三个结合”,以活动来促工作。一是与做好审判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整改活动在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等方面的作用。二是与强调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调动普通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结合起来。三是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法官的职业自律意识和职业素质,提升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