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多方共赢
作者:佟言 发布时间:2008-11-13 浏览次数:508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铜山法院围绕全县平安法治建设,积极探索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在多渠道、多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0件,通过和解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的案件占 件,和解撤诉率达52.9%;上诉案件无一发回改判。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实现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双赢”,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双赢”,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该院从实际出发,先后与行政机关建立六项互动机制:一是联席会制度。与公安、土地、工商、劳动等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部门建立了连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内容包括工作交流、案例分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理论研讨等。二是征求意见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等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加强和改进了行政审判工作。并代表、委员进法庭旁听案件,现场监督。三是参与调解制度。在信访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涉及公民与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公共组织的行政争议。铜山法院主动与信访部门及政府机关沟通,发挥熟悉法律的优势,通过非诉讼调解的方式,化解“官民矛盾”,努力实现最佳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行政庭已参与协调信访案件5件。四是工作通报制度。每年将该机关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分类盘点总结,将行政案件的裁判原因、非诉执行案件采取的强制措施、执结数额和比例、未执结原因等向行政机关通报、征求意见和建议。五是司法建议制度。针对行政诉讼和行政执行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暇疵和行政违法现象,建立了司法建议书制度,当好行政机关的“参谋顾问”,去年以来已发出司法建议6份。六是法律进机关制度。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岗位调整频繁,执法水平和法律知识需进一步提高的实际,进机关讲授法制课,受到各行政机关的普遍好评,使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