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宁法院为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进一步改进人才培养方式,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切实加强初任法官、见习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青年干警的司法能力建设,帮助他们尽快树立良好职业品格,迅速积累实践经验,全面适应法院工作,有效破解法院人才发展瓶颈难题,为法院队伍新老更替、实现梯队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该院实行了法官职业导师制。

 

该院按照“一年成长,二年成熟,三年成才”的总体目标要求,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初任法官、见习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青年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和创新创优意识,提升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努力培养出一大批审判业务骨干和调研信息宣传三项工作能手,为该院工作科学、均衡、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对每位初任助理审判员、见习助理审判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指定1名法官职业导师,采用师傅带徒弟的办法,实行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和培养

 

法官职业导师通过开展特点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互动活动,在思想上引导、业务上辅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手把手教,面对面帮,口传心授,做到“三传”:传承司法精神——引导青年干警勤勉敬业、清正廉洁;传播司法文化——教育青年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传授司法技能——指导青年干警增长知识、增长才干,为今后青年干警成为能堪大任的有用人才奠定坚实的素质基础。

 

师傅精心教、徒弟认真学,实现教与学的良性互动。法官职业导师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身人格魅力带动影响;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好对青年干警的传帮带。青年干警要虚心接受职业导师的指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职业导师交办的各项任务,严以律己,不断进取。本着教学相长的精神,职业导师也要注意学习青年干警的长处,与时俱进,共同进步。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该院明确政治处具体负责法官职业导师制的组织、协调、考核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督促法官职业导师及时开展指导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青年干警年度考核或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对法官职业导师实行连带考评。对表现突出的导师,适时进行评选表彰;对责任心不强的导师,要切实加以督查整改;对不适格的导师,及时予以解聘,并进行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