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出台七项举措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王平 祖庆锋 发布时间:2008-11-05 浏览次数:670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近日,徐州云龙法院出台七项举措,多角度、全方位服务新农村发展。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建设新农村的意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以后,云龙法院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文件精神,逐字逐句领会,充分领悟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性,并要求每位干警将其体现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大对妨碍农业发展、破坏农村稳定、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犯罪活动的惩处力度。建立涉农案件审判的“绿色通道”,依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及时审理坑农害农类案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业生产秩序。
三、加大民事审判中的司法便民力度。对涉农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原则,采取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惠农措施方便农民立案;同时采取实地办案、巡回办案的方式方便农民诉讼。
四、注重办案社会效果,着力构筑和谐农村。针对涉农案件的特点,云龙法院将积极运用审判职能,重点对涉及继承、赡养、抚养、工伤、相邻关系的涉农纠纷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五、强化服务意识,关注弱势群体。多措并举处理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指导涉诉农民工参加诉讼,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实行缓、减或免交诉讼费,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
六、加强涉农普法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经常性地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努力营造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利于农村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七、开展涉农司法调研。立足农村工作实际,对于农民关心的问题、农村多发的纠纷,进行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三农”对司法工作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