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着力诉前调解效果好
作者:宋若愚 发布时间:2008-11-04 浏览次数:576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着力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徐州审判管理工作通报》2008年1-10月全市基层法院审判业绩综合评估通报分析:睢宁法院的调解和撤诉率高达83.06%,继续处在全市法院系统领跑之列。
睢宁法院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中心窗口”的同时,加大诉调对接力度,本着“处理一个案子、解决一个问题、化解一个矛盾、恢复一份感情”为目的,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到法院咨询起诉或是提起诉讼的有关婚姻家庭、赡养老人以及邻里纠纷等方面案件的当事人,睢宁法院工作人员并不是简单的告知起诉应注意的事项后就立案了事,而是积极耐心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想法和要求;及时与另一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经过;对于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采取“心理缓和法”、“远近疏导法”、“朋友交心法”、“情理教育法”、“换位思考法”、“举例对比法”等多种方法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法庭之外。有时当事人一时没有相通,拒绝法官的调解,坚持要采取诉讼的手段,承办法官也没有放弃调解工作,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整个办案过程的始终,只要当事人愿意,法院都能够主动为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提供有力的帮助。
睢宁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不仅带来了该院审判质效的提升,而且也为当地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老百姓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