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际行动托起“三个至上”?常州中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纪实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10-29 浏览次数:3645
编者按: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提出了提高“七种能力”,建立完善“七项机制”,破解“七个难题”的战略目标,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近两个月来,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连续做出九次批示,对常州中院求真务实的创举和成效表示肯定。
提高七种能力??助推经济发展,保障科技创新
在今年6月19日召开的常州中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研讨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姜洪鲁结合本地实际,开拓创新,向全市法院提出了提高七种能力、建立完善七项机制、破解七个难题的战略目标。提高七种能力,即一是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在了解大局的基础上把握大局,把法院的各项工作自觉与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二是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能力。就是要认真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效率,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务。三是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如利益的平衡、自由裁量的把握、经验法则的适用等。四是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如突发事件的处置、网络环境下审判方法的适用、群体矛盾纠纷的化解、涉访信访老户的解决、平安创建的参与等。五是提高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精髓的能力。要求法官要民刑兼通,审判方式调判兼顾,既要注重审判实际,又要善于调查研究,进行分类指导。处理具体案件时,因案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灵活地适用法律。六是提高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综合分析和把握与案件有关的一切因素,在法律框架内处理好每一起纠纷,争取社会认同,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七是提高围绕科学发展破解难题、创新机制的能力。认真研究分析法院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举措,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提高七种能力,为常州审判机关在“大学习、大讨论”中注入了新的内涵,他们胸怀大局,自觉将司法审判融入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去谋划去推进,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出口退税率、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等方面增本减利因素的叠加效应,出现了买卖合同违约情况比例增大、房地产纠纷导致连锁反应、劳动密集型和资源消耗型中小企业被诉等现象愈发增多的状况。受此影响,常州市部分企业的经营也出现了较大困难,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涌入到司法领域。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常州两级法院认真进行调研分析,调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缜密研究,及时推出了“服务经济发展,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等五项司法对策。即保障高新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提前介入关停企业,在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和债务清理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遗留问题;慎重审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不能履行纠纷;强调调解优先,有效平息纷争以及对困难企业查封、冻结时,采取恰当、合理有效的财产保全,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等具体措施。主动依法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帮助企业在难中求强,谋求新发展。
在办案过程中,常州法院注重办案技巧,讲究执行艺术,对困难企业的厂房、设备等慎用强制措施,对职工工资、购买原材料资金等谨慎采取执行措施,避免因执行活动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活动。对发展潜力大,但暂时确有困难的企业,本着“扶持、引导、帮助”的原则,采取“放水养鱼”、“分批履行”的方式,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面对企业当前在发展中遇到的如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问题,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带领有关审判人员,在走访了常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和部分创新型企业的基础上,于
建立七项机制??司法关注民生,感受百姓冷暖
怎样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赢得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赖,使法治建设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的老百姓?常州中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建立和完善了七项机制:即建立和完善服务常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减少涉诉信访,促进案结事了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简便、易行的政绩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建立和完善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民事案件出现了收案多、上诉多、信访多的特点,给法院有限的审判资源带来了巨大的压力。2007年1月,常州钟楼区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这项联合区司法局共同打造的改善民生的系统工程,以亲民、惠民、高效的运作方式,实现了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调解成功率超过了九成,有效缓解了审判执行压力,把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仅拉近了人民法院与老百姓间的距离,还又好又快地替老百姓解决了纷争,得到了江苏省委、省政法委、省司法厅以及省高院的充分肯定。为了降低全市各类案件的上升趋势,常州中院以点带面,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广钟楼经验,并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对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流程、调解规则、人员设置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同时,常州中院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共设立了9个巡回法庭,其中有6个交通事故巡回法庭,3个婚姻家庭巡回法庭,17个巡回审判点,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减少了百姓诉累,又提高了审判效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
为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以及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常州中院于
破解七个难题??推进审判质效管理,促进审执工作科学发展
当前,人民法院工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常州法院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奋力破解七个难题:一是案多人少的问题;二是执行难问题;三是涉诉信访问题;四是少数案件处理不公的问题;五是少数人司法不廉的问题;六是司法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不足的问题;七是法院的经费、法官的职业保障问题。
常州法院在破解案多人少这一难题上,打出了组合拳。天宁法院根据案件数量、人案比等情况,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实审判一线力量,合理确定各审判业务部门人员与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的配备比例,促进审判资源配置向人案矛盾更为突出的审判业务部门倾斜。院庭长亲自开庭审案,尤其是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建立完善法官激励机制、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等,并将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纳入到审判管理工作范畴,促进法院更多地分流涉诉矛盾纠纷。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依法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不断创新和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全市法院的社会大调解格局,有力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实现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破解控制和减少涉诉信访的难题上,常州中院努力做到信访一起,查明一起,解决一起,使群众感到冤情有处诉、正义能伸张、事情能解决、矛盾不积累。致力于把审判质效管理的重心放在审判质量管理上,法官在办案过程中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做到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注意综合协调,尽力减少诉讼对抗性,减少当事人投诉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从总体上确保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三项指标的有机统一。加强对改发案件、瑕疵案件、申诉复查案件、举报投诉案件和社会关注案件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以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从源头上减少了涉诉信访。在破解少数案件裁判不公的问题上,全市法院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完善审判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构建严格的审判责任体系,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建立对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管理和考核机制。狠抓院长、庭长审判管理责任的落实,完善定案把关机制,充分发挥院长、庭长在研究讨论案件、审签裁判文书等方面的作用,确保案件办理不出差错。
在破解执行难的问题上,常州两级法院先后推出十多项工作机制。全市执行机构都建立了执行工作指标数据核查制度,确保了相关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积极推进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防范消极执行,提高执行效果。在破解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不足的问题上,该院坚持以司法公正换取司法公信,以司法公信来促进司法权威。根据审判管理工作岗位多元化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考评制度,在晋职晋级、奖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充分考虑,充分调动和保护审判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深入推进审判质效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破解法院经费和法官的职业保障难题上,常州中院党组积极争取市委领导的支持,市委书记范燕青专门召集有关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到法院,专题研究了法院面临的困难,对法院在审判工作、人员编制、物质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逐个提出解决方案,解除了法院的后顾之忧。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来,常州法院干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审执质效明显提升。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876件,同比上升19.8%,审结23267件,同比上升19.7%,始终保持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2008-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