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案件速裁走向“高速路”
作者:张统全 发布时间:2008-10-24 浏览次数:725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新沂法院民庭案件速裁组受理案件1201件,审结1136件,结案率94.6%,当庭宣判率100%,平均结案天数16天,其中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审理,当日发放裁判文书的占512件。案件速裁,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为当事人开通了“诉讼高速路”。
该院出台了《民商事案件速裁规则》,在民庭成立速裁组,实行当天立案当天调解,规定对简易的民商事案件当天调解不成的,应在二十日内审结。
速裁组的受案范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的简单案件;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债务、离婚、财产分割、赡养、抚养等民商事案件。这是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简易案件简易审理的有效举措,改变了过去不论是复杂、简易的案件都要经过立案、转办、举证、开庭、裁判等各个环节,才能结案的现象。该院采取八种方式简化诉讼程序,即传唤简化、有效利用答辩期、省略庭前准备程序、庭审简化、以一次开庭审结和当庭宣判为原则、简化裁判文书、审理期限缩短、下放审判权简化审批环节。
“速裁组”还以流动、灵活的办案方式实行上门服务,对当地简易纠纷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场调解、当庭宣判。对已纳入速裁的案件,审理中发现不具有速裁情形的,经庭长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移送非速裁法官办理。
同时要求将调解贯穿速裁程序始终,广泛推行庭外和解和庭前调解以及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制度,真正做到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