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司法鉴定“三公开”确保公正
作者:马娟 张延延 发布时间:2008-10-14 浏览次数:1041
本网徐州讯:为避免法官陷入非法利益,阻断不法行为的发生,睢宁县人民法院严格鉴定、评估、拍卖操作规定,实行制度公开、程序公开、监督公开,确保执法公正。
一是修订和公开鉴定、评估和拍卖制度和程序规定,执行庭、审判庭由专人负责司法鉴定材料收集联系,由院行装科专人统一对外负责司法鉴定相关事项,对口联系,分工职责明确,阻隔案件承办的审判、执行法官与中介机构的利益联系。
二是对鉴定、评估、拍卖实行机构名录公开、资质情况公开、选定程序公开。对每件申请案件在办理申请委托前,首先明确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办事程序,尤其对机构选定等关键环节按照当事人自愿、平等选择的原则办事,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三是实行三重公开监督。通过公开举报、监督渠道,使当事人对鉴定、评估、拍卖作直接监督;司法鉴定科对当事人举报、反映的每件司法鉴定案件严格检查审核,对重大案件实行公开议事、听证,确保司法鉴定案件质量;纪检监察人员对当事人举报、反映案件和重大案件的司法鉴定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确保执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