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附民中谋和谐
作者:马娟 薛娟 发布时间:2008-10-08 浏览次数:860
本网徐州讯: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睢宁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调解职能,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调解的环节,将调解贯穿于审理的全过程,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2008年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32件,调解结案31件,调解率96.9%。
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特点,该院采取专人办理的方式,安排一位审判经验丰富、善做调解工作的审判员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全力做好调解工作,让受害人得到最大限度赔偿,精神上受到抚慰,减少社会对立。
该院在庭审前承办人员通过详细阅卷,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矛盾的焦点和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为庭审调解工作找准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该院及时提醒被害人做好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调查工作,掌握其财产线索,为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确保判决后能及时执行兑现提供条件。在庭审中讲明其行为的危害后果,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损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保持一种威慑态势,促使其产生忏悔之意,积极赔偿损失,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将其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一个重要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该院积极做好被告人亲戚朋友的工作,说服其让被告人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赔偿,同时做好受害人一方的思想工作,促使其放弃过高赔偿要求,最终保成达成调解协议。不断改进和完善调解方法,采取自行和解、疏导化解、情法并用、消除隔阂、注重兑现等调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