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坚决贯彻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今年来所审理的刑事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刑事审判,该院组织人员对今年来所审理案件的情况进行梳理,得出如下特点:

一、常规性犯罪案件所占比例居高不下。盗窃案件98件、交通肇事案件83件、故意伤害51件、强奸案件25件、抢劫案件21件,上述五类案件总数为278件,占新收刑事案件的64.35%

二、刑事生效判决被告人被处罚量刑有所变化,更加体现了刑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1-9月份该院判决生效共处罚456人,其中28人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71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36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4人判处拘役,195人判处缓刑,上述生效判决中,244人并处附加刑罚。

三、犯罪主体呈现年轻化趋势。生效判决中25岁以下罪犯共计172人,占判刑人数的37.72%。其中14-162人,16-1854人,18-25116人。

四、自诉案件调解率较高、成效显著。1-9月份该院共受理刑事自诉案件28件,结案26件,我们通过调解主体多元化、调解方法多样化、调解环节多级化等方式,仅有1件案件以判决的形式结案,真正体现了案结事了原则。

五、未成年案件适用刑罚更多的体现人文关怀。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除了累犯、惯犯和犯罪情节恶劣处以较重刑罚外,依照法律规定判刑相对较轻,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人数为41人,占该类人员的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