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四项机制助推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
作者:杨绪川 发布时间:2008-10-08 浏览次数:743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不断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开辟行政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执行工作的新模式,整合法院内、外部力量,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和执法形象,收到了明显效果。今年以来,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10件,已执结1800余件,执结案件标的3980万元,完全执结率达到了84.75%。
一是全社会执行联动机制。以“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界协助” 为特征,由法院主动请求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监督、指导,联合公安、检察、广播电视、国土资源、民政、工商、税务、金融、保险、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在置产置业、工商登记、贷款融资、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财产转移等方面采取限制手段,迫其主动履行义务。
二是执行威慑机制。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利用全国法院执行威慑网、徐州平安法治网、新闻媒体等平台,选择部分久拖未结的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众公开曝光“老赖”信息,借助舆论监督,动员社会力量,对“老赖”形成压力,产生威慑。
三是立、审、执有效配合机制。加强立、审、执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树立全院一盘棋意识,加强诉前和诉讼过程中财产保全力度,避免裁判文书生效后难以执行。充分运用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正确引导债权人主张权利,发挥“三调联动”机制作用,加大调解力度,提高案件调解、撤诉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四是执行工作保障机制。逐步把政治素质高、业务熟练、责任心强、有群众经验、公正廉洁的人员配置到执行部门,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努力在车辆、通讯保障等方面优先保证执行工作需要,在福利待遇上也向执行队伍倾斜,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