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成功化解因开发商品房引发的7起房屋拆迁纠纷
作者:邵海林 史小娟 发布时间:2008-09-28 浏览次数:1036
本网徐州讯:近期,丰县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成功化解了因开发商品房引发的7起房屋拆迁系列诉讼纠纷案。
2007年3月,丰县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开发商品房新区,涉及119户需要搬迁,其中,已签订协议并拆迁了102户,尚剩余7户未签订的房屋拆迁户协议。
原告戴允建等7名搬迁人认为被告丰县建设局颁发给第三人芜湖中发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各自提出补偿房屋拆迁3万元,赔偿2万元的损失的诉讼请求。诉前,县建设部门多次找原告戴允建协商未果,最终诉之于法律。
这7起因开发商品房引发的房屋拆迁纠纷,涉及多人的切身利益,如处理不当,将会引发其余搬迁户连锁反应,给拆迁工作带来不良后果,甚至有可能引起群体上访。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从彻底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发,办案法官到现场进行勘验,了解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并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组织原告、建设部门和开发商进行协商,促使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最终达成补偿协议,撤回了起诉,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