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今年以来,维扬法院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妥善执行商事案件,既有力促进了诚信市场机制建设,又切实维护了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优先处理,提高执行质量效率。为进一步提高商事案件财产保全和执行的效率,在执行局设立了商事案件诉讼保全小组和执行快速通道,优先处理辖区内商事案件的财产保全和执行工作。实行执行案件催办制度,制作案件催办单,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跟踪督查,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通过媒体给予曝光,必要时发布悬赏广告,并通过各种渠道查找财产线索,同时派人详细调查其工商登记状况。对存在出资不实情况的,依法追加出资不实者承担法律责任,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放水养鱼,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负责人对法院执行程序的了解,执行局配合立案庭将《申请执行立案须知》、《申请执行风险告知书》、《被执行人须知》印制成册,向区内企业发放。对中小民营企业慎重采取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对有困难的企业在执行中采取设定抵押、提供保证、债权转股等手段,避免有发展潜力、有市场前途的中小民营企业因为个案执行而丧失生产经营能力。并对中小民营企业提出的执行程序和实体上的异议迅速做出处理,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尽最大努力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是和谐执行,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处理商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注重把握和解时机,在向被执行企业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就及时沟通,讲明利害关系,及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和解方案,促使双方和解。同时,对被执行企业负责人积极展开心理攻势,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尽可能地促使其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此外,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和解工作,以增强执行和解的透明度,提高和解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