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日前,金湖法院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活动,挑选了30名法官,组成10个宣讲队,同时奔赴金石机械集团、理士公司、神舟车业集团、赛尔电池公司等全县10家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宣讲《公司法》、《经济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这是该院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的又一项具体内容。

陈苏建副院长带队负责金石机械集团,该企业是金湖县的龙头企业,1998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旗下共有8家子公司,企业总资产达10亿元,专业从事石油井口设备研发制造,拥有5项国家级新产品和20多项国家专利,产品覆盖全国各大油田,并出口5大洲30多个国家,出口额占销售总额的70%以上。今年1-8月已完成销售收入2.6亿元。

针对企业改制后一些遗留问题,陈院长决定改变原定的集中授课的宣讲模式,采取边宣讲边接受咨询的方法。 他们找块空闲地方,放上桌椅,三位法官着装整齐地坐在那里,一人负责一“法”。随着人群渐渐增多,气氛也热烈起来,法官台上讲,职工台下听,遇到不明白的地方举手提问,有咨询什么是职工持股会的,有咨询经济合同条款的,有咨询工伤认定的,有咨询农民工工资的,对此,法官们都进行了全面解答。工会主席王云平就企业改制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也向法官讨教。他反映,近年来,该企业先后有10名股东“跳槽”另谋高就,但仍然参与企业股权分红,有的还掌握着企业的商业秘密,泄密、出卖企业技术现象时有发生,给企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07年企业工程部的一名工艺员“跳槽”后,把企业设计图纸出售给同行企业,非法牟利15000元,目前此人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刑。他咨询对“跳槽”的股东能否通过诉讼渠道剥夺其股东资格,收回股权。因为王云平提出的问题在《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都没有明确规定,法官们决定将王云平反映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法院作专题汇报,尽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给出一个明确答复。

咨询活动从早上800一直持续到中午1150,企业老总一再挽留法官们在此吃个便饭,法官们婉言谢绝了,望着要回家的法官们恋恋不舍地说:“你们还什么时间来。”陈院长说:“只要你们需要,院里办案任务不紧,我们随时都可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