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注重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赵克 沙兵 发布时间:2008-09-16 浏览次数:842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徐州泉山区法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工作思路上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四个注重”,推动经济社会和法院的自身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注重推动发展。当前全区上下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泉山区经济发展迅猛。面对这一新形势,泉山法院审时度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审判工作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的裁判执行权、法律解释权和司法建议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注重维护稳定。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泉山法院不断强化干警的稳定意识,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决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特别是危害地方经济发展的黑恶势力犯罪,快审快结涉及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犯罪案件。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法律的框架内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空间。今年1-7月,泉山法院受理的案件数比去年同期上升11.72%,而结案数则上升了23.15%,其中调解结案率就占了63.04%,执行标的到位率也有大幅度提高,从而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注重服务大局。审判是手段,其目的就是大力推进法治泉山、平安泉山、和谐泉山建设。因此,在审判工作中,泉山法院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服务服从于区域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态度,对重点工程项目、社会事业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经济、民事和刑事案件,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一条龙”服务,做到专案专办,特案特办,为区委的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注重保障民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和新期待。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泉山法院竭尽所能、力所能及地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在审判工作中,泉山法院始终坚持“调判兼顾,调解优先”的原则,用激励机制鼓励调解,同时在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全部设立调解室,分别在工会、妇联和团委系统选聘57名特邀调解员,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将社区调解、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泉山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把关注民生、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自愿、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协调模式和协调方法,有效地提升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今年上半年,泉山法院行政案件的收、结案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92.98%和95.65%,其中以撤诉方式结案的占76.67%,是去年同期的3.06倍,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官民”和谐,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