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为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真正实现法官专业化与人民陪审员非职业化的优势互补,今年以来,金湖法院从加强人民监督、提高司法民主的高度出发,积极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200818月份,该院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数为176件,其中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结案数为154件,陪审率达到了87.5%,同比上升了27.17个百分点,人民陪审员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适当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提高参审率。去年该院人民陪审员人数为16人,由于今年案件大幅度上升,陪审工作任务相当繁重,为满足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又增加7名人民陪审员,这为提高陪审员参审率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该院还为人民陪审员建立业绩档案,实行一人一表,详细记录每位陪审员的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培训情况、庭审情况等,便于法院对陪审员进行管理。

二是合理选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该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注重广泛性与行业性相结合。23名人民陪审员来自教育、卫生、工商、妇联、村委会等部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丰富的经验,审判人员根据陪审员的特长安排其参审,有力地提高了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同时也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专长,做好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该院一直重视对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分批地将陪审员送到省高院、市中院进行培训,还定期、不定地邀请资深专家为人民陪审员授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法律专业知识讲座、庭审观摩、学习资料的发放等形式,切实提高陪审员的专业素质,增强其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该院将人民陪审员出庭参审情况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年终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责任心,并为陪审工作成绩优异的给予表彰,这对于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五是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各项经费的落实。为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该院从资金上充分保障陪审员工作,对相关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支付,还对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进行补贴,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