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规范“五个窗口” 提升公众认同感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08-09-05 浏览次数:1189
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五个窗口”,提高工作标准,提升司法活动的公众认同感。
一是规范立案窗口。该院实行立案、接待一站式服务,做到立案规范、接待文明、服务热情,并进一步落实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加强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告知,使当事人正确对待输赢,并在立案窗口化解易激化矛盾,努力减少当事人的激烈对抗。
二是规范信访窗口。该院积极推行院长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规定每周三为院长信访接待日,由院领导排期接待上访群众;大接访领导小组主动下访,采取因人而宜、一案一策的方法化解信访矛盾。该院还将信访服务职能延伸到巡回审判点,直接听取群众诉求。
三是规范庭审窗口。该院要求重视工作细节,强化庭审规范,出台《关于严肃庭审纪律的十项规定》,严肃庭审纪律,对着装、仪表、使用通讯工具、以及庭审行为、庭审用语、司法礼仪等细节作了严格规定,增强庭审严肃性,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提高司法权威。
四是规范执行窗口。将严肃执法与人性化执行有机结合,力求和谐。实行执行启动告知制度,告知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时间、内容以及法律规定。同时,实行处罚预告知,将司法制裁的法律规定、情形、幅度等告知当事人,提前释明,促使自觉履行。
五是规范文书窗口。强化文书管理,严格审核、签发和对外公布程序。同时,开展评选优秀法律文书活动,从法律文书的撰写、签发、核对三个环节规范文书制作,力争做到格式准确、结构完整、条理清晰、用语精当、逻辑严谨、说理充分,提高文书效能。